落实中央精神 促进止跌回稳 |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
发布日期:12-03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年初,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突出“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进一步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日前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在协调机制下,截至今年11月18日,“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超过3万亿元,预计到今年年末,“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超过4万亿元。其中,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有超1000个问题项目经协调机制修复后纳入“白名单”,获得银行融资支持近2000亿元。
近期,为更好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支持项目建设交付,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方案,推动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
业内人士表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重点支持的是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项目,本次扩围是将商品住房开发贷款对应的项目纳入“白名单”。原则上,商品住房项目贷款都要纳入“白名单”机制运行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纳入“白名单”的流程,房企可以按照自身需要采取审核和备案两种方式。审核方式是指房地产项目公司按照现有的“白名单”推送反馈管理流程要求,自愿向城市协调机制申报,城市协调机制审核符合“5+5”条件标准后,向贷款主办银行推送。备案方式是指,房地产项目公司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常规开发贷款条件流程审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在审批放款后,通过备案流程纳入当地城市协调机制“白名单”。
与现行的开发贷款政策相比,业内人士表示,对按常规流程申请开发贷款的房地产项目来说,按备案方式纳入“白名单”后,即可以享受“白名单”各项支持政策,更好获得金融支持、开展项目建设,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谈及“白名单”扩围的意义,上述负责人表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白名单”各项支持政策作用,促进更多住房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大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支持,提振各方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开发贷款全流程管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不会给房企增加更多不必要的管理成本。